4月15日,曹禺大剧院委托运营签约仪式举行。此次签约,标志着曹禺大剧院迈入专业化、市场化运营新阶段,为潜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、文旅深度融合注入强劲动能。
签约仪式上,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与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运营协议。根据协议,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面负责曹禺大剧院后续演出策划、市场运营、品牌推广等工作,依托专业运营团队、优质演艺资源与成熟管理模式,充分激活剧院运营活力,提升场馆使用效能。
据了解,曹禺大剧院坐落于马昌湖畔、梅苑西侧,是潜江标志性文化建筑,与曹禺公园、曹禺祖居等文旅载体连片打造,共同构成独具特色的曹禺文化主题景观带,既是传承弘扬戏剧文化的重要平台,也是服务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核心阵地。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湖北省演艺集团,拥有丰富的精品剧目储备、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和覆盖全省的演艺资源网络,在剧场运营、文艺演出、文旅品牌打造等方面积淀深厚、经验丰富。
湖北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,曹禺大剧院是潜江知名的文化地标,承载着传承戏剧文脉、推动文旅融合的重要使命。未来将坚持专业化、市场化、精品化方向,常态化引入国家级舞台艺术精品、经典戏剧剧目及各类惠民文艺演出,让广大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尽享高品质文艺盛宴,助力潜江文化繁荣发展与湖北演艺事业提质增效。(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思琪)
